音频解读丨关于加快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发〔2020〕9号)要求,着力破解当前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存在的瓶颈问题,更好地发挥特色和优势,推动全区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基于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包括加强人才培养、优化发展环境等7个方面共25条措施,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是夯实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基础。包括提升教育水平、推进师承教育、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等3条措施。具体体现为支持和鼓励高校开设中医药专业、支持开设国医大师传承班、建立中医药人才长效激励机制等。
二是提升中药壮瑶药产业发展活力。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壮瑶药制剂审评审批管理;推进中药壮瑶药和制剂创新发展,加大对独家、特色、优势中药品种的扶持力度;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全面参与“定制药园”建设,形成示范基地、企业、医院三者相互促进的良好供应订单模式。
三是凝聚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动能,具体包括保障落实政府投入、多方增加社会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三大方面助力中医药特色发展。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财政投入与产业发展同步增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与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产业基金、科创基金、天使投资基金,投资中医药产业项目,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投资体系;加大“桂惠贷”对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运用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自治区、市、县三级政金企融资对接机制。
四是强化中西医协同发展。包括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等4条措施。
五是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重大工程。具体包括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中医药壮瑶医药科技创新工程、产学研医联合攻关工程、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中药资源保护工程、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等六大工程。
六是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经济效益。包括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合理开展非基本医疗服务等3条措施。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调价评估;按规定将适宜的中医壮瑶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大对中医壮瑶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的非基本医疗服务。
七是优化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环境。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法治化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等3条措施。具体体现为开展民间中医药古籍、古方验方及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工作,加强中药监管队伍建设及完善中医药诊疗服务监管制度,全面落实中医药壮瑶医药参与健康广西行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