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26年2月28日(星期六)9:30,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壮美广西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严丽萍;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鼎立,介绍“十四五”期间广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巩光胜主持。
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壮美广西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6年2月28日9:30
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广西新闻发布厅
出席人员:
严丽萍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
林鼎立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主持人:
巩光胜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

9:30
巩光胜: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十四五”期间广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今天我们邀请了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严丽萍女士,请她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
出席发布会的还有: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鼎立先生。
下面,我们首先请严丽萍女士作介绍。
9:31
严丽萍: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好!丙午马年新春之际,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不出十五都是年,在此我代表自治区检察院向大家拜年,祝大家马年扬鞭奋蹄,驰骋人生好风景,也借此机会向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检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十四五”以来,广西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助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独特作用,锚定壮美广西建设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绘就八桂壮美画卷贡献检察力量。
我们聚焦“国之大者”,书写绿色履职的“检察答卷”。“十四五”时期,广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682件,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治理被污染损毁土地、林地、耕地10.4万亩,水域10.8万亩,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38.3万吨,并向破坏环境者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7.5亿元,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成为现实和社会共识。这份答卷的“含金量”不仅体现在数据上,更体现在案件的质量和影响力上。我们参办的1件案件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办理的20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精品案件,2件案件被评为“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这些成果,体现了广西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以法治之力、笃行之志,一步一履守护壮美广西山长青、水常绿的时代担当。
我们聚焦绿色发展,以法治之力打通“中梗阻”。广西检察机关坚持“诉”与“治”并重,不满足于简单结案,而是以公益诉讼精准缝合监督缝隙,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加大对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公益诉讼力度,开展专项监督,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26件,诉请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亿元,以法治助力矿业权整合优化与产业绿色升级,护航有色金属高质量发展。我们把协同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密的法治推动问题整改到位。针对茅岭江流域、茅尾海海域非法采砂突出问题,三级检察院一体履职,推动对非法“采、运、销”全链条打击,并积极促成地方立法禁止非法开采海砂。如今,昔日受损入海口已建成景色怡人的生态公园,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获评“防城港市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督促整治非法采矿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9:35
严丽萍:
我们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区域,做实“恢复性司法”。广西检察机关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以精准履职助推系统治理。对于跨区域、影响大的复杂案件,自治区检察院带头办理,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我们深度参与由最高检统筹指挥的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广西段立案15件,不仅有效整治了污染问题,更在“案结”后持续“回头看”,助推沿湖群众从“靠水吃水”向“护水致富”,走出了一条“水清、岸绿、民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我们还围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置于重要位置,在十万大山、大容山等自然保护区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推动“打、防、治”三位一体的鸟类综合保护格局,以法治之力守护万物共生。
我们凝聚法治“最大公约数”,绘就生态“同心圆”。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各方力量。我们深化实施“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行政执法机关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执法联动,形成了保护合力。我们积极借助“外脑”与科技力量,招募了2530名志愿者,组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队伍,成为发现线索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办案的精准度和效率。我们还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举办公开听证、组织庭审观摩、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讲等多种形式,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释法说理,努力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法治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公益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检察公益诉讼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把有效“法治钥匙”。“十五五”时期,广西检察机关将一以贯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在推动全面绿色转型上接续奋斗、久久为功,更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厚植金不换的生态基础和发展优势,为八桂大地民生福祉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9:38
巩光胜:
感谢严丽萍女士的介绍。现在欢迎大家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9:38
当代广西杂志社记者:漓江是桂林山水之魂,请问,检察机关如何当好漓江保护的“二郎神”?

林鼎立:

守护漓江,就是守护广西的“金名片”,更是守护国家乃至世界的自然瑰宝。广西检察机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当好保护广西山山水水的‘二郎神’”的殷殷嘱托,积极推动漓江全流域保护、全覆盖治理、全方位提升,让法治力量融入一江碧水,努力让“江作青罗带”的诗意山水永驻人间。
我们坚持“全流域一盘棋”,织密司法保护网络。保护漓江,非一地一域之事。自治区检察院牵头出台专项司法保护意见,联动法院、携手高校,构建了执法司法与学术研究相结合的立体保护格局。在桂林,我们创新设立了漓江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和办案指挥中心,建立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队伍,形成了“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办理漓江流域公益诉讼案件1682件。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直击治理痛点难点。保护漓江,必须亮剑。聚焦城市黑臭水体、餐饮业非法排污、生活生产污水直排等导致支流水质隐患问题,联动多部门厘清职责、凝聚合力,推动流域污染治理见行见效。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辖区投入840余万元专项治污资金,建成日处理500吨的污水提升泵站,保障村民基本用水需求的同时,系统性解决污水直排难题。村民自发向检察机关送来锦旗,用最朴实的方式对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生命之河”表示感谢。对在漓江核心景区违法燃放烟花、导致16.8亩重点公益林被毁的一起案件,我们坚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追偿21万余元修复费用得到法院全部支持,该案入选“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
我们坚持“系统治理”,写好山水与人文共护的检察文章。保护漓江,既要清澈江水,也要厚重文脉。我们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督效能。阳朔县检察院构建大数据模型发现并督促整治民宿非法取水问题,守护地下水资源,案例获最高检推广。同时,我们精心守护历史印记,传承千年文脉。桂林市检察机关推动对濒危摩崖石刻实施抢救性保护,构筑起“专业+执法+司法+社会参与”的长效全链条保护体系;构建“司法+文保+生态”协作机制,设立漓江风景名胜区环境资源保护与历史文物保护工作站,努力让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在漓江畔交相辉映。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9:42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广西总站记者:广西正全力写好“向海经济”这篇大文章,积极服务海洋强国战略。我们注意到检察机关在北部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有一系列部署。请问,如何通过检察履职,将“严保护”的硬约束转化为“向海图强”的强支撑?

严丽萍:
广西检察机关始终将守护好北部湾这片“蓝色家园”作为重要使命,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努力以法治力量保护碧海银滩,用检察担当回应大海呼唤。
我们跨域合作,持续扩大海洋保护“朋友圈”。自治区检察院与广东、海南省检察院建立了环北部湾—琼州海峡跨区域协作机制,北海、防城港、钦州三市检察机关也携手广东、海南相关沿海检察机关签订了红树林、中华白海豚保护检察协作意见,打破了行政区划壁垒。防城港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的“红树林司法保护修复实践基地”,是界河、领海、红树林保护区与重要湿地四项保护工作一体融合的生动体现。
我们创新机制,探索生态司法保护“新路径”。以“补”还绿,让红树林重焕生机。钦州市检察院推行“补植复绿+替代性补偿”模式,创新开拓“异地补种”渠道;防城港市检察院对一起因土石方工程施工填埋导致大量红树林湿地毁坏的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170余万元用于修复,该案入选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以“碳”增汇,为“双碳”目标贡献智慧。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探索“检察+碳汇”机制,引导侵权人自愿认购海洋碳汇503吨,为国家“双碳”目标贡献司法智慧。我们还监督推动涉海工程企业履行生态补偿义务,在北部湾增殖放流鱼虾,让“水下森林”重焕生机。
我们综合履职,绘就人海和谐“新画卷”。在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察机关督促整治违规养殖、清理垃圾、收缴违禁渔具,守护珍稀动物家园。在北海,我们协同整治非法狩猎,保护极危物种勺嘴鹬的越冬地,实现“候鸟归巢”。针对非法捕捞遗留的渔网覆盖珊瑚,导致其白化问题,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以珊瑚培育替代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推动成功培育珊瑚苗2050株,修复海域200余亩。以该案为蓝本拍摄的纪录片《深蓝之谜 拯救网中珊瑚》获最高检推荐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展播,向世界分享中国之治的检察智慧。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9:47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水环境流域治理往往面临“上游污染、下游受害”的跨界难题。请问,广西检察机关如何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推构建上下游一体的水环境治理体系?

严丽萍:
守护江河安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江河,围绕江河保护治理提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广西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流域系统治理,让“幸福河湖”清澈流淌,永续惠泽子孙后代。
我们坚持协同共治,以机制创新筑牢“法治堤坝”。我们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司法监督与行政履职的深度融合。全区检察机关办理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案件3861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10.8万亩,清理被非法占用河道1430公里,督促增殖放流鱼苗约5300万尾,积极修复水生态系统。我们与水利部长江委、珠江委联合出台协作细则,围绕西江、南流江、九洲江等重点流域保护加强法律监督。钟山县检察院依托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动多部门合力清理长期堆放在河道内的37万立方米固体废物,并争取277万元专项资金建设水美乡村项目,实现了从“污点”到“亮点”的转变,该案入选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服务保障国家水安全典型案例。
我们精准识别痛点,以靶向攻坚破解治理难题。我们积极参与最高检领办的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聚焦船舶污染、农业养殖污染等7个重点领域办理案件710件。针对违法养殖这一“老大难”问题,河池市宜州区检察院不仅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拆除了龙江河段禁养区内1089个非法网箱,还推动农业农村部门在可养区推广“智慧+环保”养殖模式,实现了生态保护与产业升级的双赢。梧州市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市14个经营性港口码头全部规范开展收污业务,并完善了长效管理机制,该案入选全国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
我们强化系统思维,以司法之力守护江河安澜。认真落实《广西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工作方案》,对非法排污、采砂、捕捞等行为进行全链条监督。灌阳县检察院针对灌江河道非法采砂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与乡镇政府建立联合整治机制,形成保护合力,推动治理模式从“分段治水”向“全域共保”转变,从“单点监督”向“系统治理”升级。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9:51
广西日报记者:广西检察机关在服务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发展方面,形成了怎样的工作思路?检察公益诉讼在其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林鼎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关键在于找到“两山”转化的法治路径。广西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等专项监督,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法治保障。
我们以检察监督直击污染源头,破解环境治理顽疾。针对非法回收处置报废机动车危害环境安全问题,自治区检察院直接立案后,采取一体化办案模式,通过组织市县检察院分层监督,办理关联案件45件,督促取缔非法回收拆解点49处,没收报废机动车相关固体废物170余吨,有效消除了潜在的环境风险带。
我们以法治手段助推绿色转型,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在办理北海某港口硫磺污染海洋环境案中,我们不仅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损害费用,更着力推动企业投入5460万元进行系统性技术升级与环保改造,促使企业健全内部监控体系。实现从“末端惩罚”到“源头防治”的转型,让法治成为绿色转型的助推器。
我们以严谨负责态度守护数据真实,筑牢监管防线。针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篡改、伪造尾气排放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危害大气环境安全问题,检察机关督促多部门联合执法,召回1500余辆问题车辆重新检测,并依法予以处罚。坚决维护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杜绝了数据造假成为污染的“保护伞”。
我们以系统治理思维整治园区乱象,守护蓝天白云。聚焦工业园区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促推问题综合整治。兴业县检察院对3家木炭加工厂、100余个炭窑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安装过滤和监测设施,长期直排生产废气问题,检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整改,不仅解决了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也倒逼了传统产业的规范升级。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9:54
法治日报记者:在八桂大地的田野上,乡村振兴是一幅正在铺展的画卷。我们想了解,广西检察机关在守护耕地红线、改善人居环境、助力基层治理等方面,有哪些让老百姓有获得感的实在举措?

林鼎立:
守住良田沃土,护住绿水青山,就是守住老百姓的饭碗和乡愁。广西检察机关坚持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努力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扎牢“法治围栏”。
我们坚决守护耕地红线,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深入开展“保耕地 护农业”等专项监督,通过办案督促复垦耕地、追缴税款,严守耕地红线。针对“非粮化”、非法养殖等突出问题,我们果断亮剑。在南宁,推动3000余亩土地“退桉还耕”,建成高标准农田;在河池,通过一体化履职,督促取缔25家非法牛蛙养殖场,让被侵占的基本农田全面恢复生机;在来宾,通过监督修缮水利,让一千多亩撂荒良田复垦复种。
我们用心守护乡村生态,留住田园乡愁。铁路检察机关办理的“灭绝式”电捕野生蚯蚓破坏生态案,斩断了从捕杀到销售的黑色产业链,保护了土壤的“耕耘者”。紧盯“广西味道”特色产品源头,持续加强公益诉讼。苍梧县检察院督促治理六堡河水质,呵护茶山韵味;横州市检察院推动整治农药废弃包装污染,守护茉莉花香,让乡村在发展中依然“看得见山、望得见水”。
我们助力改善村容村貌,让美丽乡村宜居又宜业。紧扣农村人居环境重点领域,部署开展“守护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专项监督,推动全区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加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过程中的公益司法保护。柳州、贺州等地检察机关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加强传统村落、古树名木保护,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精准锁定14个社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短板,推动整改“畅通”无障碍通道,更以“一站式服务”“预约上门”等暖心举措,实现残疾人、老年人家门口的便利。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9:57
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新闻记者:人民群众更多关注身边的环境问题,请问,在这些方面检察机关有哪些举措?谢谢。

严丽萍:
民之所盼,检之所向。广西检察机关紧盯群众“家门口的烦恼”,将生活垃圾、噪声、污水等影响宜居的突出问题,作为公益诉讼精准发力点。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我们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敢啃硬骨头、打持久战,通过部署专项监督,有效推动一批“老大难”公益损害问题整改。检察机关接续三年持续跟进,推动职能部门对一座堆积近20年、数量达30余万吨的“垃圾山”彻底根治,让周边10个村屯近3000名村民重获洁净乡村家园。
二是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推动问题整改并系统解决治理“盲区”。面对旅游城市餐厨垃圾“脱管漏管”乱象,北海市检察机关督促多部门联合整治,不仅使日均收运量大幅提升50%,更推动了《北海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出台,实现从整治乱象到建章立制的升级。针对公园噪声扰民问题,南宁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建立预约备案、分区管控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平衡了市民休闲与居民安宁的需求。
三是协同政府打出“组合拳”。公共利益的守护,从来不是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对成因复杂的难题,我们强化系统思维,主动加强跨部门协同协作,切实增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某小区因市政配套缺失,日均两百吨污水直排入海,整改难度极大。检察机关采用递进式监督,推动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形成了“临时处置+管网建设+全域提升”的治理方案,并投入近1700万元建设污水管网,最终为8000余户居民解决了排污问题。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10:01
巩光胜:
感谢2位发布人,也感谢现场的记者朋友。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自治区检察院沟通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