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壮美广西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6年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壮美广西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期间广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十四五”以来,广西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助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独特作用,锚定壮美广西建设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绘就八桂壮美画卷贡献检察力量。
聚焦“国之大者”,书写绿色履职的“检察答卷”。“十四五”时期,广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682件,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治理被污染损毁土地、林地、耕地10.4万亩,水域10.8万亩,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38.3万吨,并向破坏环境者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7.5亿元,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成为现实和社会共识。这份答卷的“含金量”不仅体现在数据上,更体现在案件的质量和影响力上。参办的1件案件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办理的20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精品案件,2件案件被评为“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这些成果,体现了广西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以法治之力、笃行之志,一步一履守护壮美广西山长青、水常绿的时代担当。
聚焦绿色发展,以法治之力打通“中梗阻”。广西检察机关坚持“诉”与“治”并重,不满足于简单结案,而是以公益诉讼精准缝合监督缝隙,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广西检察机关加大对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公益诉讼力度,开展专项监督,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26件,诉请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亿元,以法治助力矿业权整合优化与产业绿色升级,护航有色金属高质量发展。把协同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密的法治推动问题整改到位。针对茅岭江流域、茅尾海海域非法采砂突出问题,三级检察院一体履职,推动对非法“采、运、销”全链条打击,并积极促成地方立法禁止非法开采海砂。如今,昔日受损入海口已建成景色怡人的生态公园,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获评“防城港市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督促整治非法采矿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区域,做实“恢复性司法”。广西检察机关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以精准履职助推系统治理。对于跨区域、影响大的复杂案件,自治区检察院带头办理,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深度参与由最高检统筹指挥的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广西段立案15件,不仅有效整治了污染问题,更在“案结”后持续“回头看”,助推沿湖群众从“靠水吃水”向“护水致富”,走出了一条“水清、岸绿、民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围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置于重要位置,在十万大山、大容山等自然保护区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推动“打、防、治”三位一体的鸟类综合保护格局,以法治之力守护万物共生。
凝聚法治“最大公约数”,绘就生态“同心圆”。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各方力量。广西检察机关深化实施“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行政执法机关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执法联动,形成了保护合力。积极借助“外脑”与科技力量,招募了2530名志愿者,组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队伍,成为发现线索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办案的精准度和效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举办公开听证、组织庭审观摩、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讲等多种形式,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释法说理,努力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法治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公益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检察公益诉讼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把有效“法治钥匙”。“十五五”时期,广西检察机关将一以贯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在推动全面绿色转型上接续奋斗、久久为功,更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厚植金不换的生态基础和发展优势,为八桂大地民生福祉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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