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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读《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广西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
    解读《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广西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1月12日(星期四)16:00,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解读《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广西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范小辉,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唐政,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韦翔主持。

    现场实录 视频

    解读《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广西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16:00

    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广西新闻发布厅

    出席人员:

    范小辉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

    唐   政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主持人:

    韦   翔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16:00


    韦  翔:

    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欢迎出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司法厅牵头起草的《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广西地方标准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自2022年12月30日起实施。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范小辉先生,请他对刚发布实施的《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广西地方标准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唐政先生。

    首先请范小辉先生作介绍。

    16:01


    范小辉: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行政复议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总结我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经验,巩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试点成果,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由自治区司法厅牵头起草的《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广西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自2022年12月30日起实施。下面,我就标准的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部署,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自治区和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分级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司法厅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争取司法部的支持,成为全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试点,并在全国率先启动改革。在集中统一办案、全面建立三级办案组织、创新案件评议模式、统一文书格式、复议员任命专业化职业化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我区打造的“六个率先六个全面”的行政复议改革经验领跑全国,为全国改革提供了广西做法。在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过程中,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我厅陆续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指导文件,在行政复议办案流程、文书制定、服务保障等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经过近三年的实践,我们认为已具备将有关规范性文件上升到广西地方标准的条件。因此,我厅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标准化建设列入2022年工作要点,并致力于打造全国首个行政复议领域的省级地方标准,奋力书写好行政复议改革的“后半篇文章”。

    二、制订目的

    一是进一步促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以《标准》为抓手,做到行政复议流程规范、文书格式统一、工作基础夯实、办案质效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得到切实增强。

    二是进一步巩固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经验。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制定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广西标准,打造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先进样板,助推我区作为司法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试点取得新成效。

    三是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保障和支撑。

    16:05


    范小辉:

    三、主要内容

    《标准》主要内容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案件办理。主要包含了行政复议的术语和定义,对行政复议申请、审查、受理、答复、审理、决定、公开、履行等环节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在我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吸收先进地区行政复议办理流程中简洁、明晰、公开、规范的工作经验,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实现行政复议办案流程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操作性。

    第2部分:文书格式。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文书的分类和基本要求,细化受理审查阶段、案件审理阶段、案件决定阶段和通用类文书的格式。为各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展文书的撰写和拟制提供了系统、具体的技术操作依据,有助于高标准树立广西行政复议统一规范的文书品牌形象。

    第3部分:案卷管理。本部分旨在建立统一的行政复议案卷管理体系,详细规定了案号、案由和案卷的管理、归档系统以及具体的技术操作依据。引导全区各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实现案卷标准化管理,突出了该项地方标准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如对复议案卷正副卷的处理,封面和案件卷内目录的参考样式、档案盒的格式,电子档案案卷目录等均有详细规定。

    第4部分:基础保障。一方面对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置及硬件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的配置要求、参考条件,另一方面为解决办案场所、硬件配套设施和人员职责等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等问题,提供了标准和解决方案。该标准还充分考虑各地办公场所紧缺的问题,允许整合或配置单个办案场所,规定一个功能室同时兼作多用。为推动全区强化行政复议基础保障、优化复议人员配置和细化复议硬件设施建设提供了制度依据。

    各位媒体朋友,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把《标准》作为今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引,进一步打通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打造具有广西特色的行政复议工作规范体系,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多层次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坚强的保障。

    谢谢!

    16:09


    韦  翔:

    感谢范小辉先生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

    16:10


    法治日报记者:我区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方面还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唐政:

    2022年,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986件,受理5500件,办结4617件。办结的案件中,以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纠错方式结案803件,直接纠错率为17.39%,通过调解,被申请人改变原行政行为后申请人撤回申请以终止方式结案459件,占办结数的9.94%,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自治区本级收到申请293件,受理182件,办结143件,其中调解结案34件,调解结案率为23.78%,同比增长41.67%,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同时,我们还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一、以“三个加大”贯穿全过程调解,着力破解行政复议“案结事不了”难题

    一是加大案前调解力度。制定《案件分类登记管理办法》,对案件进行初步分类登记,进行繁简分流,对于争议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的案件,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通申请人的工作。二是加大案中调解力度。修订行政复议调解规则,制定并随案发放《行政复议调解意向书》,对当事人在行政复议阶段的调解意向进行摸排,对有意向调解的当事人及时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三是加大案后处理力度。加强行政复议文书的说理性,既讲法又讲情还讲理,进一步释法说理,讲明利害关系,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同时推动相关单位及时制定修订有关规则和裁量基准,达成“办理一个规范一片”,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以“三个建立”凸显公信力,提升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

    一是建立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明确自治区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理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含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时,须将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对被申请人具有领导职责或者业务指导关系的上一级主管部门。二是建立行政复议机构与被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反馈机制。对行政复议案件中反映出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由行政复议办公室商请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研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规范该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发挥部门联动对监督依法行政的合力作用,共同推动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发挥新成效。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情况回访机制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通报制度。在全区启动“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专项行动,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复议监督案件、履行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况进行全面有效梳理,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16:12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标准》实施后,会给我区的行政复议工作带来哪些变化?谢谢。

    范小辉:

    《标准》实施后,将更有效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要求,其给我区行政复议工作带来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行政复议服务便民化。《标准》实施后,优化一站受理、网上立案,强化听证审查,加大调解化解等,提升吸纳和化解争议的能力,创新行政复议服务体验,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实践公平正义,努力打通行政复议服务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二是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范化。《标准》实施后,全区三级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从受理、审理、决定等多个环节进行全面规范,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统一的、具体的实施指引,促进各地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能动性,行政复议全流程更为规范稳定可预期。

    三是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统一化。《标准》实施后,全区三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采用统一的文号编制规则、文书格式模板和内容框架结构,切实解决当前行政复议“文号编制不规范,文书格式不统一,框架结构不完整”的问题,提高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为化解行政争议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行政复议系统信息化。《标准》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配备信息化工作系统,全面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稳步推进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办理,有序推行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和送达,增强行政复议工作透明度。

    16:17


    广西新闻网记者:制定《标准》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谢谢。

    唐政:

    《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是《标准》通过标准化建设为广西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了具体实用、操作性强的实施指引。制定的“案件办理”“文书格式”“案卷管理”“基础保障”四项地方标准,是现阶段广西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建设的最新成果,对于我区建立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为扎实推进新时代广西行政复议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标准》是广西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的首次尝试,也是全国首个行政复议领域的省级地方标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区打造的“六个率先六个全面”的改革经验领跑全国,得到司法部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同时我区作为司法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试点省份,在总结广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积极探索制定地方标准。标准的公布,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全国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三是《标准》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展示广西司法行政机关在实现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上的新担当和新作为,为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建设壮美广西奉献行政复议力量。

    16:20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标准》的主要亮点有哪些?谢谢。

    范小辉:

    一是《标准》的覆盖面全。《标准》的适用范围为自治区本级、14个市级以及111个县(市、区)级共126个行政复议机构。该标准本着从广西实际情况出发,以提高工作效率、不增加基层负担为原则,“抓大放小”,只对办案程序、法律文书、案卷装订和基础保障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对内部审批权限流程不做要求,保留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的灵活性和自主权。

    二是《标准》的操作性强。《标准》的第2部分主要是对应第1部分案件办理中提到的文书,共30种,按先后顺序区分为受理审查阶段、案件审理阶段、案件决定阶段以及通用类,逻辑清晰,结构严谨且便于查找。第3部分的案卷管理,从案件的封面、封底使用的牛皮纸克数、卷内材料的排列顺序以及装订所使用的棉线、孔距都给出了精确的要求,确保最大程度实现全区行政复议归档案卷标准化;第4部分的基础保障是我厅在调研过程中,充分听取整合了基层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对于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的软硬件配套设施提出了基本要求,包括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允许各地量力而为,逐步推进完善,不必一蹴而就。

    三是《标准》的协调性佳。本标准的编制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框架下设置,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桂政办发〔2021〕100号)等多项管理制度文件,同时结合广西行政复议机构工作实际情况而形成。是我区首次尝试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通过标准化转变为“操作手册”的积极探索,为行政复议工作带来极大便利。

    16:23


    当代广西记者:自治区司法厅在确保《标准》贯彻实施方面,应如何发挥好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谢谢。

    唐政:

    此次发布实施的4项标准操作性较强,为确保能够扎实有效地贯彻执行,自治区司法厅将从四个方面做好实施保障。

    第一,做好宣传推广。除了公开印发《标准》及配套编制说明外,我们将在自治区司法厅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标准》的文稿,对标准中的条目设置、方法步骤、数据来源做更详细的解释和举例,帮助大家理解标准、用好标准。同时,自治区司法厅将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市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学习,进而推动《标准》的宣贯。

    第二,加强监督管理。自治区司法厅将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推动《标准》贯彻执行,各市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在操作过程中应当按照《标准》给出的要求执行。在实施一段时间后,我们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全面落实标准的执行。

    第三,开展示范建设。按照打造标杆、发挥示范的思路,我们将开展《标准》实施的示范点创建活动,组织部分市县打造示范点,总结提升工作成效。

    第四,推动评估改进。《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也在不断提升,我们将建立评价和反馈机制,定期做好标准的评估和修订。

    16:25


    韦  翔: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感谢两位发布人的回答,也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欢迎大家继续关注《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广西地方标准实施后的有关情况。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自治区司法厅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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