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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8-04-17 15:2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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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做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要求,2018年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保持在7%—7.5%区间,财政收入增长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2%—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进出口总额增长1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0.5%。

    二、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

    围绕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2018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振兴实体经济。

    1. 推动工业发展转型升级。一是加快传统产业“二次创业”。大力推动核心制糖企业优化重组,实施甘蔗收割机示范应用、制糖企业技术改造等项目,创建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加快推进百色区域电网二期建设,促进电解铝产能充分释放。强化机械行业“两企三城”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玉柴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柳工集团完成海外并购。抓好柳钢防城港钢铁基地建设,推进盛隆冶金等重点钢铁企业升级改造,加快梧州等市不锈钢企业转型步伐。加快大数据与实体经济、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鼓励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精深加工和延长产业链。布局发展一批高附加值的轻工业。二是实施一批结构调整升级项目。深入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谋划推进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实施百项新兴产业培育、百项传统产业改造、百项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百项智能制造和智能工厂建设等“4个100”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以及工业绿色发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产业富民”专项活动、贫困县中小企业技改等工程,启动实施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工业投资增速回升。三是促进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发展。重点加快推进贺州市平桂区、合山市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升级,推动柳州、桂林市城区老工业区和融安县泗顶矿区、贺州市平桂区西湾矿区等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抓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2. 积极培育形成新动能。一是壮大发展新兴产业。积极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围绕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现代海洋产业等领域,培育一批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加快打造华为桂林生态信息、中兴通讯、中电北海、南宁海王生物科技健康、柳州新能源整车制造、贺州力达新医药港等一批重点产业园区及基地,推进广西电子信息产品检测中心、北部湾表面处理中心等项目建设。鼓励发展远洋捕捞、深海养殖、海产品精深加工、海上运动休闲等向海产业,推进海洋强区建设,力争海洋经济总产值突破1400亿元。支持南宁市申报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支持广西中船、南南铝、柳工、玉柴等重点企业参与军民融合试点。二是力促服务业发展提质增效。研究出台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加快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信息软件、技术服务、现代物流、旅游休闲和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突出抓好凭祥跨境物流园、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南宁研祥智谷二期、三期、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宁国际文化旅游休闲集聚区、防城港东盟检验检测中心、防城港综合物流园、中国—东盟(百色)铝产品仓储交易中心、广西—东盟粮食物流园区、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广西边海国家风景道、贺州长寿养生产业园、新奥河池红水河健康养生之旅、北海涠洲岛旅游区、贺州姑婆山温泉足球小镇等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制造业主辅分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与制造业服务化试点。深化贺州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中越边关风情旅游带等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抓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双创双促”。三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加科技研发投入,实施糖铝“二次创业”技术研发、智能机械装备技术创新、新一代信息网络建设与应用等13项科技重大专项,力争实现400项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打造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高效节能环保内燃机、甘蔗生物学等17家重大科技创新基地,支持国家海洋局第四海洋研究所、智能装备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国家级研发平台建设,引进一批高水平科技人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扶持发展37家科技型“瞪羚企业”。加快推进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等4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及柳州、北海等2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创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认定一批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3. 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一是抓好去产能。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抓好打击“地条钢”后续监管,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研究设立“僵尸企业”处置专项资金,合理采取兼并重组、资本运营、关闭破产等方式推进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市场化退出,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二是抓好去库存。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支持首套刚需和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保持商品房库存处于合理区间,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抓好去杠杆。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监管,加快推进存量债务置换,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举债行为。积极防范非金融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加大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执行力度,出台企业债权转股权实施方案,持续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四是抓好降成本。开展“降成本政策落实年”活动,突出抓好自治区降成本“41条”、“28条”等政策措施的落实与完善,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用电、物流、用工等成本,降低全社会制度性交易成本。五是抓好补短板。围绕基础设施、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生态环保、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

    (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1. 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自治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资金60亿元,重点支持县域和乡村建设,推进开展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提升三个专项行动,共推进项目4万多个、总投资3500多亿元。实施一二三产融合、工业、旅游、健康产业、生态产业发展等五大工程,突出打造“一县一拳头产业”;实施交通、水利、城镇、能源、信息网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六大工程,突出围绕镇镇通二三级路、村村通硬化路实施一批项目,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公共教育、卫生服务、文化体育、社会服务、就业服务等五大工程,突出增加基层公共服务资源。

    2. 提升农业现代化产业化水平。一是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确保全区口粮自给。深入开展现代特色农业产业“10+3”提升行动,狠抓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推广稻田生态立体种植种养,鼓励发展休闲农业、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快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新增认定自治区级示范区60个、核心区面积18万亩以上,新建糖料蔗“双高”基地119万亩,突出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加快推进我区7个列入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推进国家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支持来宾和横县建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是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推动农产品加工向工业园区集中;培育引进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形成规模化的产业集群;加强农产品初产地加工、冷链物流及仓储设施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培育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三是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继续实施粮食直补订单收购和糖料蔗价格保险试点,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推广“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开展无抵押小额信贷、资金互助社等惠农金融创新。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继续推进农垦、国有林场、供销社等改革。

    3. 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是推动新型城镇化提质发展。突出抓好9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23个新型城镇化示范县、沿边城镇示范带及百镇示范工程建设,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小镇。开展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推进桂林、柳州“城市双修”和南宁、北海城市设计试点。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公共停车场、充电桩等市政设施建设,力争所有城市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稳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推进4G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持续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巩固提升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建设成效,完成宜居乡村建设任务,启动幸福乡村建设活动。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6万户、改厕改厨各100万户、改圈5万户,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清洁厨房普及率、人畜混居改造完成率分别达90%、60%、50%。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进农村公路建设4500公里,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47座,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完成1500个自然村公共照明建设试点,推进金融服务进村示范点创建。三是健全城乡统筹发展机制。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畅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道。完善城镇住房、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配套政策,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4.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是打造北部湾经济区升级版。全面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临港产业布局,强化集疏运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大能力泊位、深水航道及港口码头。加快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将同城化政策拓展到玉林、崇左市,积极推进防城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以及南宁五象新区申报国家级新区、南宁经开区申报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北海市申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推动南宁空港经济区规划建设。二是强化西江经济带辐射带动力。全面落实《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强化沿江重点城市产业分工合作,加快打造泛珠区域合作核心区和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加快推进西江航道、过船设施、港口码头、进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西江黄金水道客货通航能力。三是大力振兴左右江革命老区。实施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巴马国际旅游集散中心、东兰至都安大兴公路、水口至驮隆中越界河二桥、百色起义纪念公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做强做优老区生态型铝及有色金属、糖业循环经济、锰深加工、水电开发等一批产业基地。四是加快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加快打造大桂林旅游圈,抓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加快推进桂林万达文化旅游城、国际智慧健康旅游产业园、临桂新区中央商务区等一批重大旅游项目建设。五是稳妥有序推进守边固边工作。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和守边固边工程,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边境地区居民基本社保体系的支持力度,支持抵边村功能提升和新村建设。加快东兴、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争取设立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三)保持投资消费平稳增长,充分释放内需潜力。

    1. 扩大合理有效投资。一是全力做好筹融资工作。强化政银企合作,做好项目信贷对接,促进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力争新增贷款2550亿元左右。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债券等各类资金项目的申报和落实,支持发行县域企业债券,鼓励企业采取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融资,发挥好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作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二是积极引进民间投资。落实好国家促进民间投资26条、自治区促进民间投资20条等政策措施,向社会发布第八批引入民间资本项目,重点围绕产业生态化改造、大健康产业、交通运输新经济等领域,筛选推介一批具有较好现金流和稳定回报预期的项目。鼓励通过资产证券化、PPP、市场化债转股等新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实施一批试点项目,将回收资金主要用于新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短板领域项目建设。三是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围绕交通运输、能源、水利基础设施以及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重点方向,统筹推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力争全区重大项目完成投资6800亿元以上;其中,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推进690项以上,力争完成投资2200亿元。全面完成自治区60周年大庆项目。四是创新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健全重大项目协调调度、用地保障、跟踪督办等机制,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加强项目储备。强化重大项目稽察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

    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方面。力争完成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以上,其中公路和水运投资约770亿元、铁路100投资约亿元。新开工3条、续建19条、建成5条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304公里;继续开竣工一批铁路、水运、民航等重大交通项目。水利方面。新开工百色水库灌区、洋溪水利枢纽等项目;续建大藤峡、落久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等项目。能源方面。加快推进灵山大怀山、玉林六坪顶等风电项目;续建防城港红沙核电3、4号机组、县县通天然气管网工程等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方面。完成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主体工程,加快南宁轨道交通机场专线前期工作,力争开工柳州轨道交通1号线。

    3. 促进消费扩量升级。一是大力培育消费热点。大力推进消费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开展“消费促进月”、“百日促消费”、“百店大促销”、“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放心消费创建”等活动,实施“广西老字号”和“广西伴手礼”品牌工程,改造提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商业,鼓励扩大电子商务、旅游休闲、健康养老、体验分享、数字家庭、远程定制等新兴消费,稳定住房和汽车消费,推动“旅游+”产业融合。二是完善消费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南菜北运”、冷链物流、同城配送等商品流通体系,争创全国冷链物流示范省区。优化商贸设施布局,推动建设一批大型专业市场、货物集散中心,扶持发展一批电商创客空间和创业孵化基地。大力推进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农商直供等农产品流通新业态,开拓农村消费市场。三是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金融、电商等领域诚信建设专项治理,建成覆盖全区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构交易等不法行为,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合作,持续激发动力活力。

    1.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出台实施专项政策文件及一系列配套措施,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配套完善的商务环境。二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力度,全面开展清理规范证明事项工作,加快推进南宁、柳州等6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监督管理;制定实施“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现审批、公共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分别达50%、80%以上;推行“355070”改革试点。三是深入推进商事改革。全面推开“多证合一”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化登记注册实现全流程全类型覆盖。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四是狠抓投融资改革。全面落实我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在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柳州柳东新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加快完善和推广应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五是稳步推进财税金融改革。推进各项税收制度改革,有序落实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完善非税收入清单目录,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用好存量资金;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清理规范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继续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系统改制,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加大“引金入桂”力度,探索发展地方政策性金融,大力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六是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激励、约束等各项制度,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及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抓好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探索企业工资制度和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七是稳妥推进价格改革。放开、下放部分价格收费管理权限,进一步理顺交通运输、污水处理、医疗服务、停车服务等价格收费标准,加快推进输配电价、阶梯水价、天然气价等改革。八是全面铺开空间规划试点。总结完善柳州、贺州等2市试点工作经验,再选择6个市开展空间规划试点,建设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

    2. 全方位拓展国际国内合作。一是精耕细作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实施广西“一带一路”重点项目推进计划,统筹推进58个纳入国家规划的重大项目,积极筹建广西丝路基金。加快推进钦州港东站集装箱中心站、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等41个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重大项目,以及中国—东盟信息港大数据中心、信息港小镇、大数据交换平台、网络视听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开行北部湾港至重庆班列和北部湾港至新加坡、北部湾港至香港班轮“天天班”,争取加密北部湾港远洋航线,努力实现北部湾港至欧洲中欧班列常态化。二是深化以东盟为重点的国际合作。打造中国—东盟博览会升级版,办好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第十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加快推进中马“两国双园”、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中国—文莱健康产业园、中泰崇左产业园、龙港新区玉港合作园等建设,打造中国桂林—越南下龙湾旅游黄金线路,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三是推动国内区域合作向纵深发展。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全面加强创新、金融、人才、社会治理等领域合作,打造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先行先试示范基地;拓深桂台经贸合作,建设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加强与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中南西南地区等区域合作,大力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积极推进两广经济一体化发展,突出加强与广东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建设,积极推动百色—文山、贺州—肇庆、北海—湛江等跨省合作园区建设,以及玉林—湛江、岑溪—罗定等园区前期研究工作。

    3. 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一是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抓好促进外贸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深入实施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推进边民互市贸易升级发展,提升“一达通”等外贸综合平台服务能力,支持发展市场采购贸易和跨境电商。调整优化进出口结构,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大对进出口龙头企业以及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南宁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扶持力度,力争全区出口额增长10%左右。二是提升口岸开放和通关便利化水平。完善口岸基础设施,重点提升国家一类口岸客货服务功能。推动硕龙、龙邦和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积极推动设立南宁铁路口岸,加快在边境口岸复制推广国检试验区创新措施。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开展我区与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两国一检”试点。在广西沿边重点地区深入开展中越跨境劳务合作。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入实施招商引资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统筹发展、重点园区建设、优化投资环境等八大专项行动,力争全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8%。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海外上市,突出抓好文莱摩拉港、马中关丹产业园二期、毛里塔尼亚渔业园区综合开发等一批重点境外园区及项目建设。

    (五)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 坚持不懈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暂停和淘汰一批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推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开展十大重点行业污水排放专项整治,加快推进第二批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推进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3%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继续推进柳州市国家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南宁市高新区国家低碳试点园区、百色市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及第一批省级低碳社区试点创建。

    2. 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实施生态种养发展、生态旅游发展等生态经济十大重点工程,其中推进建设稻渔生态综合种养示范基地30个以上,创建自治区级现代林业示范区14家、市县两级示范区30家,创建一批国家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县城、生态旅游示范区,抓好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和传统资源型产业生态化改造,重点推进玉林中滔节能环保和博世科生态循环养殖等一批绿色园区建设,完成50%以上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生态化改造。实施百色、崇左、南宁等3市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抓好贺州华润、粤桂(贵港)热电等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推进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和废旧纺织品等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 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一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估,推动自然保护区开展跨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划定我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全面停止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深入实施珠江防护林、海防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完成植树造林280万亩。二是确保空气和水质量优良。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生活领域大气污染、城市扬尘污染、移动源污染、挥发性有机物等综合防治,力争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0.3%。加强对九洲江、南流江、漓江、下雷河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全面清理整治入海排污口,完成8段黑臭水体治理,力争全部地表水水质优良率达96.2%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确保近岸海域水质良好。三是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严格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加快推进刁江沿岸、南丹矿区等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扎实推进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强化危险固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等污染防治。

    (六)更大力度保障改善民生,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1. 全力推进精准脱贫攻坚。继续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落实产业、教育、健康、低保、社会救助等方面扶贫政策,确保实现95万贫困人口脱贫、14个贫困县摘帽和1450个贫困村出列。支持每个县重点打造“5+2”个特色产业、每个贫困村发展“3+1”个特色产业、力争覆盖80%以上的贫困户,确保所有预出列和已出列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3万元。加快易地扶贫搬迁进度,完成8万贫困人口搬迁,确保2016和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入住率达100%、2018年入住率达60%以上。加大力度推进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新改建贫困地区农村公路约3000公里,新建通屯道路1万公里,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5.7万户,加强贫困地区和贫困户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电网升级改造、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20个深度贫困县、30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490个深度贫困村的扶持力度,强化惠民项目、财政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等政策措施的倾斜扶持力度。创新扶贫参与机制,加大定点帮扶工作力度,深化粤桂扶贫协作,实施好“千企扶千村”行动,选派新一批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帮扶。

    2. 切实做好就业托底工作。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为重点,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服务工作,力争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8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万人以上。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好贫困地区转移就业、精准职业培训和北部湾经济区职业培训券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建设,继续办好农民工技能大赛和创业大赛。严厉打击劳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3. 完善社会保障和增加居民收入。一是巩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行全民参保计划,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降低个人医保自付比例,力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完善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调整提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等各项惠民政策。推进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及社保“一网通”建设,打通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二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兜底保障,将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3400元以上,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慈善和减灾救灾体系。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强化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9万套。三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开展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和待遇,完善城镇职工工资、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4. 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实施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抓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等工作,力争75%的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目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0所、义务教育学校3500所、普通高中45所,加快推进南宁、桂林大学集聚区及广西大学等高校“双一流”建设,力争获批设置北部湾大学。二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升计划,推进806个项目建设,突出抓好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广西国际壮医医院等一批重大卫生项目建设,实现每个县具有一所达标的县级综合医院、所有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全面达到国家标准、每千人口床位数达1.25张。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加快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广健康生活理念,做好疾病预防工作。三是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加快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博物馆等文化基础设施,加快实施新建广西民族剧院、改扩建广西博物馆等重大项目及一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批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特色文化小镇,抓好越南河内中国文化中心共建工作,加强与东盟在民族文化、医药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创作一批文化文艺精品,继续办好“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广西旅游文化节。加强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继续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灵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基础工作,保护好传统村落、古建筑群、革命遗址、特色建筑。四是振兴发展体育事业。深入实施竞技体育雄风、群众体育“星火燎原”、健康广西体育惠民、体育产业发展、基层体校强基等工程,加快推进4个国家级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及一批体育健康产业园、体育旅游基地、江南训练基地场馆改扩建、广西体育教科训一体化基地、市县体校和综合体育馆、体育休闲公园等建设,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继续筹备办好一系列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积极申办2025年全国运动会。五是继续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筹措资金574.5亿元,全力抓好社保、健康、教育、水利、安居、农补、生态、文化、扶贫、科技等十大类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实施。

    5. 强化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提升基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创建活动,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做好退役军人转业安置,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大力增强军人荣誉感,加强边海防、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全力推进平安广西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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