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入境旅游奖补政策
对排名前十的旅行社给予10万元奖励
11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推动广西入境旅游市场在第四季度实现突破性增长,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广西实施2024年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工作。
此次奖补对象为依法注册登记、经营,取得相关业务经营许可,积极开展广西文旅宣传推广,对广西文化和旅游带来正向传播效应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企业。奖补类别分为两种,一是旅行社接待境外游客(含中国港澳台地区)来桂奖励:对奖补时间范围内接待境外游客来桂旅游住宿时间不少于2晚,游客总人数在1000人次以上的,排名前十的旅行社给予10万元奖励。二是旅游企业赴境外(含中国港澳台地区)文旅宣传推介补助:对赴境外(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参加或举办广西文旅宣传推介活动的旅游企业采取临时性补贴,单次给予最高4万元补贴,单个企业最多获得补贴2次。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申报奖补条件的旅游企业需按要求于2025年1月6日前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由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第三方机构进行严格审核,经最终审议和公示后,确定奖补名单并严格按照程序拨付奖补资金。(黄大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