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9日
热搜词: 政府工作报告 营商环境 学籍 社保 企业开办 身份证 桂惠贷 公积金 养老保险
|
|
EN
|
退出老年人模式
  •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广西数据
  • 易达东盟
  • 美丽广西
  • 新媒体矩阵
  • 当前位置: 首页 > 自治区重要信息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
    ×

    广西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城市更新改造

    来源: 广西日报 2025-01-22 07:48
    打印

    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做好“三大工程”等保障的通知,要求各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统筹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按照要求,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开展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应加强资源资产调查摸底工作(包括土地、房屋、权属、人口、经济、产业、历史文化遗存、设施配置、改造意愿等信息)。要细化规划前期评估,对城中村、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区域重点开展市政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资源环境等承载力评估,加强城市安全、社会稳定、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影响评估。

    要强化空间统筹安排,优化项目选址。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优先选取安全风险隐患多、景观风貌差、配套短板突出的片区,结合周边低效用地实施区域统筹和成片开发。

    鼓励各地结合需要,因地制宜对现行规划技术规范进行适应性优化。其中,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对现状建筑密度较高等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区域,在充分征求规划范围内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前提下,按照正向优化原则可在详细规划中对建筑间距、建筑退距、建筑面宽、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进行优化,允许可通过技术措施以不低于现状条件为底线进行调整。对于增加必要的楼梯、电梯、公共走廊等附属设施以及景观休息设施等情形,其新增建筑量可不计入规划容积率。(唐广生 黄葛炎 林清)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广西要闻

    图片新闻

    政府常务会议

    ./t19534975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