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9日
热搜词: 政府工作报告 营商环境 学籍 社保 企业开办 身份证 桂惠贷 公积金 养老保险
|
|
EN
|
退出老年人模式
  •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广西数据
  • 易达东盟
  • 美丽广西
  • 新媒体矩阵
  • 当前位置: 首页 > 自治区重要信息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
    ×

    广西首个公共法律服务办法2月1日起施行

    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

    来源: 广西日报 2025-01-24 07:30
    打印

    1月20日,记者从南宁市司法局召开的通气会上获悉,《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广西首部关于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立法。

    《办法》共分为7章51条,从界定公共法律服务概念和范围、规定管理体制、优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夯实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保障激励、深化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期待、新需求。

    此外,《办法》还进一步降低了南宁市法律援助门槛,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在上位法规定的援助范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婚姻、继承、监护、劳动争议、侵权等十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补充范围,并明确了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网上申办、邮寄申办、上门受理等服务。(甘艳霞)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广西要闻

    图片新闻

    政府常务会议

    ./t19544817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