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词: 营商环境 学籍 社保 企业开办 身份证 桂惠贷 公积金 养老保险
|
|
EN
|
退出老年人模式
  •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广西数据
  • 易达东盟
  • 美丽广西
  • 新媒体矩阵
  •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广西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大幅调整

    来源: 广西日报 2017-04-25 06:33
    打印

    ▉ 休渔时间由2个半月延长到3个半月

    ▉ 休渔渔船比往年增加6000多艘

    4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获悉,今年我区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调整,是实施以来调整幅度最大的一年。调整后,休渔时间提前并延长,由原来2个半月延长到3个半月。

    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区海洋伏季休渔时间从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止,共三个半月;休渔海域是北纬12度以北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作业类型比往年有所增加,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均须休渔,而且捕捞辅助船也同步休渔。按照新制度要求,今年我区应休渔渔船预计将达到9000艘,比往年增加6000多艘,这对长期以来面临港窄船多困扰的广西来说,压力非常大。

    目前,我区已落实休渔渔船名单。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休渔期间,我区所有应休渔渔船必须回船籍港休渔,因特殊情况,休渔渔船需在外港停泊休渔的,须取得渔港所在地管理机关同意并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批准,否则按违反休渔规定论处。对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的渔船,将没收渔获物、渔具,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在休渔期结束后还要集中渔船船主、船长办班学习15天,学习结束后,违规渔船方可出海生产;同时,视违法违规情节,扣减年度渔用油价补助。(记者/袁琳 通讯员/杨晓佼)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广西要闻

    图片新闻

    政府常务会议

    ./t1008060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