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07123 | 主题分类: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2014年06月04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49号) | |
|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14〕49号 | 发布日期: 2014年10月13日 |
| 效力状态: | 用户分类: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4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全区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4日
2014年全区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精神,规范和引导全区各级各部门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提升全区“一服务两公开”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功能定位,不断加大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网站内容日常维护的考核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民生领域服务能力的考察,引导各级各部门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区“一服务两公开”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评估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评估工作坚持“客观全面、公平公正”原则,评估指标和评估结果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确保评估过程公开透明,评估结果真实有效。
(二)以评促建原则。
根据全区政府网站建设的阶段性特点,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用、以评促改”的原则,确定不同的评估重点,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引导性,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三)差异化评估原则。
针对区直、中直部门之间,区直、中直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之间的职能不同的特点以及各市、县(市、区)经济发展、政府网站发展现状差异情况,制定差异化绩效评估指标。
三、评估对象
(一)区直、中直部门。
(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各市推荐的市直部门、县(市、区)直部门。
(详见附件1)
四、评估内容
对各级各部门依托政府网站开展“一服务两公开”的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包括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网站技术支撑、新技术应用、保障机制等6个方面。其中,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考察基本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行政决策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障等内容;办事服务主要考察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便民服务,同时针对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增重点业务服务指标,重点考察户籍办理、身份证办理、生育服务证办理、保障性住房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等常用服务的用户细分、办理流程实用度、服务要素实用度等情况;互动交流主要考察政务咨询、在线投诉、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的实现情况;网站技术支撑主要考察政府网站、网上政务大厅等渠道的建设情况;新技术应用主要考察移动政务客户端建设、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应用情况;保障机制主要考察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内容保障和信息安全保障等建设情况。
具体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
五、评估方式
评估工作采取单位自评、专业测评、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
(一)单位自评。
参评单位根据《2014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按照自评报告模板(详见附件7),编写自评报告,并提交自评报告中所列的相关制度、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等相关证明,于2014年9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请各设区市组织所辖县(市、区)统一报送。
(二)专业测评。
委托第三方评测机构采用专业评测工具和方法,按照《2014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数据采集与调查,同时采用模拟用户方式登录参评单位政府网站,跟踪网站互动类栏目的处理反馈和用户体验情况,进行专业打分。
(三)专家评议。
邀请区内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一服务两公开”的实现情况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测过程和结果进行评议。
六、评估时间
2014年6月-11月。
七、评估通报
为充分发挥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考评作用,将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考评与2014年度全区“一服务两公开”绩效考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考评有关指标落实不到位的,将在2014年度全区“一服务两公开”绩效考评中提出扣分意见。同时,根据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考评最终结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进行通报。
(附件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http://www.gxzf.gov.cn/fjcf/201409/P0201409174127472102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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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4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全区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4日
2014年全区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精神,规范和引导全区各级各部门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提升全区“一服务两公开”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功能定位,不断加大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网站内容日常维护的考核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民生领域服务能力的考察,引导各级各部门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区“一服务两公开”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评估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评估工作坚持“客观全面、公平公正”原则,评估指标和评估结果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确保评估过程公开透明,评估结果真实有效。
(二)以评促建原则。
根据全区政府网站建设的阶段性特点,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用、以评促改”的原则,确定不同的评估重点,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引导性,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三)差异化评估原则。
针对区直、中直部门之间,区直、中直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之间的职能不同的特点以及各市、县(市、区)经济发展、政府网站发展现状差异情况,制定差异化绩效评估指标。
三、评估对象
(一)区直、中直部门。
(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各市推荐的市直部门、县(市、区)直部门。
(详见附件1)
四、评估内容
对各级各部门依托政府网站开展“一服务两公开”的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包括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网站技术支撑、新技术应用、保障机制等6个方面。其中,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考察基本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行政决策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障等内容;办事服务主要考察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便民服务,同时针对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增重点业务服务指标,重点考察户籍办理、身份证办理、生育服务证办理、保障性住房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等常用服务的用户细分、办理流程实用度、服务要素实用度等情况;互动交流主要考察政务咨询、在线投诉、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的实现情况;网站技术支撑主要考察政府网站、网上政务大厅等渠道的建设情况;新技术应用主要考察移动政务客户端建设、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应用情况;保障机制主要考察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内容保障和信息安全保障等建设情况。
具体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
五、评估方式
评估工作采取单位自评、专业测评、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
(一)单位自评。
参评单位根据《2014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按照自评报告模板(详见附件7),编写自评报告,并提交自评报告中所列的相关制度、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等相关证明,于2014年9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请各设区市组织所辖县(市、区)统一报送。
(二)专业测评。
委托第三方评测机构采用专业评测工具和方法,按照《2014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数据采集与调查,同时采用模拟用户方式登录参评单位政府网站,跟踪网站互动类栏目的处理反馈和用户体验情况,进行专业打分。
(三)专家评议。
邀请区内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一服务两公开”的实现情况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测过程和结果进行评议。
六、评估时间
2014年6月-11月。
七、评估通报
为充分发挥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考评作用,将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考评与2014年度全区“一服务两公开”绩效考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考评有关指标落实不到位的,将在2014年度全区“一服务两公开”绩效考评中提出扣分意见。同时,根据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考评最终结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进行通报。
(附件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http://www.gxzf.gov.cn/fjcf/201409/P0201409174127472102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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