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保险资金扩大使用三年攻坚计划(2021—2023年)》解读
《广西保险资金扩大使用三年攻坚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计划》)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于2021年11月25日印发实施,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及依据
保险资金是弥补当前信贷规模偏紧的重要渠道,保险资金具有独特优势,广西保险资金运用非常滞后,自治区领导充分重视保险资金运用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五年实施规划(2019—2023年)》《创建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意见》等,为进一步扩大保险资金使用规模,特制定《广西保险资金扩大使用三年攻坚计划(2021—2023年)》。
二、工作目标
培育有效市场主体,实现全区一半以上设区市拥有信用评级AA+级及以上企业,各设区市国有企业信用评级达AA级及以上比例超过西部地区平均水平。股权投资计划、私募股权基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等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实现新突破。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制造业、数字经济等领域一批重大项目得到保险资金支持。2021—2023年,引入保险资金3000亿元。
三、主要任务
《计划》共有七方面20项具体任务安排。
(一)建设三个数据库。建设“险资入桂”企业库、“险资入桂”项目库、保险投资机构信息库。
(二)打通供需两个市场。建立保险资金供求信息互通机制,用好线上对接平台,开展线下对接活动。
(三)培育有效市场主体。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做强做优高信用评级国有企业,培育具有优良股东背景的企业。
(四)提升保险资金运用意识。加大保险资金运用培训宣介力度,提高企业运用保险资金的主动性。
(五)丰富运用保险资金的方式和渠道。支持保险资金多方式投资广西,争取保险资金权益类投资,因地制宜推进“险资入桂”。
(六)提高增信能力。发挥高信用评级企业担保潜能,建立金融机构业务联动机制,加强保险资金跟踪管理。
(七)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环境。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加强与行业协会合作,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
四、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向设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自治区级企业及辖内银行、保险、证券机构等133家单位征求了两轮意见。第一轮征求意见中,共12家单位反馈意见28条,采纳11条、部分采纳12条、不采纳5条。不采纳的建议主要是相关企业希望扩大保险资金奖补范围。因相关奖励制度已印发且明确了奖励对象和领域,按照“自治区在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安排新增支出预算”的要求,不宜突破现有规定,有关奖励诉求可在修订相关制度时予以考虑。第二轮征求意见中,共10家单位反馈意见14条,采纳5条、部分采纳6条、不采纳3条。除征求区内相关单位意见外,在专题调研中,还征求了国寿资产、中国人保集团、泰康资管、长江养老、合众人寿、生命人寿等全国性保险投资机构的意见建议,一并作为行动计划起草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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