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6年3月31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广西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情况。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十四五”以来,广西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项活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加大对农村地区因案致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共救助966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亿余元,有效防止了一大批农村地区当事人因案返贫致贫,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广西检察机关坚持以上率下,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立足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作用,把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一把手”工程,主动融入乡村全面振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多次听取专题汇报,院领导多次深入对口帮扶的地区开展专项调研,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如广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的莫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自治区检察院领导主动带案下访接访后,三级检察院以办理此案为契机,牵头协同属地妇联、残联等6个职能部门开展为期一年的残障妇女权益保护行动,加大对艰苦边远地区困难妇女、残障妇女等重点人群的权益维护和救助帮扶,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十四五”以来,我们共有11件司法救助案件、事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事例,多次在全国检察机关相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广西检察机关深化联合救助,提升司法救助办案质效。构建自治区、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机制,及时解决被救助人“燃眉之急”。如余某等56人国家司法救助案,17个农村家庭因案造成住房损毁、生活困难,针对被害人人数众多、家庭困难程度较大的情况,龙胜各族自治县、桂林市、自治区三级检察机关及时开展联合救助,快速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被救助家庭现实困境,并积极协调乡政府和县民政、妇联、残联、教育等部门及群团组织,通过经济救助、生活安置、落实农村低保、就业帮扶、教育支持等多元化救助形式,有效衔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助当事人走出困境,重建家园,有力筑牢乡村振兴的安居基石,推动检察履职与乡村全面振兴深度融合。
广西检察机关强化外部协同,构建多元帮扶工作格局。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深度融合,与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抱团发力”,构建跨部门、跨领域协作体系,织密因案致困群众民生保障“暖心网”。我们联合原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合作机制的意见》,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司法救助线索移送,确保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联合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卫生健康委等十个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综合运用经济救助、教育支持、心理干预等多种形式,开展精准救助多元帮扶,推动司法救助更好融入社会救助格局。2025年12月,我们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10件,充分展示司法救助与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乡村治理、产业振兴等深度融合创新成果。
广西检察机关加强救助回访,做实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工作理念,联合农业农村、妇联等对获得司法救助的困难当事人进行回访,持续跟进帮扶落实情况,积极衔接“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动态调整帮扶措施,切实缓解当事人生活困难。我们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妇联开展司法救助集中回访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对1137名被救助人开展集中回访,跟进帮助困境当事人解决困难145个,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广西检察机关将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干字当头、真抓实干,持续做实做优司法救助工作,以法治之力护民生福祉、促发展稳定,为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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