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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置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的通知
    (桂政发〔2024〕21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07-0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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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的函》(教发函〔2024〕114号),教育部同意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南宁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45011355,同时撤销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宁职业技术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

    二、南宁职业技术大学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8000人。

    三、南宁市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举办者职责,落实向教育部承诺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事项,会同自治区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支持南宁职业技术大学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内涵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办出特色和水平。

    四、南宁职业技术大学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研究和模式探索,科学规划专业布局,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实践与产业发展、技术变革和社会人才需求紧密对接,不断强化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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