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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解:关于《广西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管理办法 (试行)》的解读

    来源: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网站 2023-03-2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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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的背景

    2022年10月10日,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乡村振兴局、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55号),启动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为全区44个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部分行政村配备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为规范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管理使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广西实际,充分借鉴了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三支一扶”队伍管理办法等文件,起草了《管理办法(试行)》。

    二、起草的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组织实施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55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58号)

    三、办法框架

    共分为7章、二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指导思想、适用对象。

    第二章:招用要求,明确招用对象条件、遵循原则。

    第三章:职责任务,确定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工作职责、安排工作的主体。

    第四章:教育管理,包括设立管理机构、日常教育管理制度、退出管理制度及工作纪律等四个方面。

    第五章:政策保障,包括签订合同、工龄计算、服务期满政策、经费保障及相关待遇等五个方面。

    第六章:考核奖惩,明确考核主体、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次划分,激励和惩处等规定。

    第七章:附则,明确生效时间、管理办法解释主体。



    责任编辑:黄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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