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办理追踪丨加强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
背景
漓江是桂林山水灵魂,是国家重点保护的13条江河之一,也是全球最美的15条河流之一,更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自然遗产。加强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漓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水平,建设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具体举措,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内容,是呵护好桂林这一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宝地的迫切要求。
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周家斌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建议》,建议自治区层面进一步加强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支持解决管理体制机制,政策、规划支持等方面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推动漓江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
回音
建议由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等单位分别办理。关于建立健全漓江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提高漓江流域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支持桂林市创新生态补偿方式,推动跨省(自治区)上下游横向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厅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林业局的工作配合,加大向中央请示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同时,结合自治区财力状况,逐步加大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此外,根据《自然资源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国家级与自治区级公益林保护管理属于自治区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由自治区与市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自治区财政厅将加强对漓江流域各市县财政部门的工作指导,积极筹措落实市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加强对漓江流域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
关于出台政策和支持资金,鼓励漓江流域开展林种改造的问题,自治区财政高度重视漓江流域林种改造工作,2019—2022年5月底,自治区统筹安排949.3万元支持漓江流域县、区种植林木良种,开展森林质量提升和造林工作,进一步优化漓江流域树种结构。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积极对接自治区林业局,结合漓江流域具体实际,推动研究出台支持林种改造政策,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漓江流域种植优良树种,优化漓江流域森林生态系统。(廖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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