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
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6年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会前,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会同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纲要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纲要草案》作了修改。本次大会期间,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四五”以来,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努力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成功抗击新冠疫情,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长足发展。总体来看,经过五年不懈努力,广西一系列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相继落地、加速显效,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改革开放持续深化,美丽广西加快建设,民生福祉稳步提升,边疆安宁更加稳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同时,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偏慢、新兴产业培育不够,创新发展能力不足,民生保障领域存在短板,社会治理水平有待提升,欠发达的基本区情没有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问题没有变,面临转型升级和加速赶超的双重任务没有变。对此,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积极识变应变求变,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批准《纲要草案》的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符合《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目标和要求,鲜明树立了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工作导向,符合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体安排积极可行。建议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做好“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建议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广西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为确保“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构建体现广西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发挥中国—东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的牵引作用,坚持“北上广研发+广西集成+东盟应用”发展路径,培育壮大智能制造、建强数智基础设施、拓展多元化应用场景,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健全创新投入体系,完善科技服务生态,全面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入实施工业强桂战略,聚力打造有色金属及关键金属材料、先进钢铁材料等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壮大制造业优质企业,推进数智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系统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因地制宜培育未来产业,精准赋能产业集群发展,梯度推进新旧动能加速转换。以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为重点,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推动现代特色农业与农产品精深加工、文旅等深度融合,持续打造“桂字号”农业品牌。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对产业的支撑作用。
(二)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聚焦关键领域系统集成、精准发力,推动国资国企、民营经济、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利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园区发展等改革任务加快落地见效,突出优先事项,集中力量攻坚,以重点突破带动改革整体推进。积极服务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加强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服务、数据跨境流动、人工智能合作等示范应用,以及教育、科技、文旅、人才等领域交流合作,加快打造“东盟出产+广西集散+中国畅销”新链路。提升开放平台能级,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推动外贸外资创新发展。强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核心环节精准对接、关键技术联合攻关、人才共同培养,加快融入大湾区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加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联动发展,建立健全港口协同、航线联动、产业合作、国际市场联合开拓等领域协同发展机制。推动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跨区域联动。
(三)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推动培育消费新场景与推动传统消费焕新升级并重,积极扩大人工智能、演出、赛事等“消费+”规模,大力培育情绪消费、首店经济、首发经济等消费新模式,规范发展夜间经济、平台经济,推动商品消费、服务消费向品质化、多元化发展。着力破除制约城乡居民增收的体制机制障碍,千方百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增强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强化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重点加大产业升级、科技创新、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投资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入。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共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四)坚持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以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为牵引,坚定不移优先发展北部湾经济区,着力打造平陆运河经济带,高标准建设钦防产业协作区、沿边临港产业园区、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及其协同发展区等产业发展载体,大力发展向海经济,持续优化向海图强经济发展格局。差异化支持经济大市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其在全区发展中挑大梁。推动县域经济“创先争优”,集中资源支持基础好、潜力大的县域突破发展,因地制宜推动生态功能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地区县高质量发展。提升县域特色优势产业支撑能力,有序补齐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短板,稳妥推进“村改居”,稳步提高县域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科学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和韧性城市建设,加快培育南宁都市圈,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五)坚持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美丽广西建设。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等生态保护,推进以西南岩溶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筹湿地、草原和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筑牢我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实施重点流域、重点海域系统保护和治理,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等环境风险,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动工业、交通、建筑、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新能源替代,巩固提升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碳汇能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绿色产业化、产业绿色化,加快培育再生铝、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等绿色环保产业,大力发展长寿旅居、医疗康养、运动休闲等绿色生态经济。建立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六)坚持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健全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体制机制,全方位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社保、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理等,着力补齐民生和社会事业短板,高度重视“一老一小”服务保障,探索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新路径,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安全发展。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全面提升国家安全能力,加强边境防控设施建设,确保社会稳定和边疆安宁。引导各县域因地制宜培育可持续财源,有效缓解地方可用财力不足问题。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统筹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央地协同强化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全方位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健全防范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水平。强化应急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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