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6年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预算草案。此前,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组织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了人工审查,并依托自治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进行了智能化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了修改。本次大会期间,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和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全区经济稳中向好,全区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支出保障更加精准有力,收支规模均完成全年目标,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反映出一些值得注意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财政持续增收压力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财政“紧平衡”态势更加凸显;项目前期经费投入有待优化和聚焦,项目谋划和储备质量亟须提高;部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进度偏慢,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地区“三保”和化债压力较大,市县财力保障还需加强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6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务实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6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符合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五五”规划建议“六个更加注重”等要求,收入预算客观稳妥、支出预算量入为出,预算安排保障了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体现了政府公共职能和财税体制改革方向,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十五五”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安排相衔接,有利于改善预期提振信心,总体务实可行。建议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6年财政预算工作的建议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2026年财政预算工作必须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体现“稳”的要求,彰显“进”的担当,突出“质”的提升,对标对表,狠抓落实,全力完成目标任务。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刻准确领会和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努力扩大财政支出盘子,确保必要支出力度。不断优化政府债券工具组合,更好发挥债券效益。持续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能,增强市县自主可用财力。着力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放大政策效能。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撬动作用,支持加快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加强对中央重大政策研究与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存量和增量政策支持,统筹用好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
(二)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加强财源建设,推动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聚焦巩固存量税源,持续壮大税收收入,重点关注纳税大户企业发展,发挥比较优势,支持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聚焦培植增量税源,持续推进工业振兴,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措施。深化国有资产资源资金盘活利用,把国有“三资”优化配置作为财源建设的重要抓手,摸清真实家底,加快推进盘活工作,推动闲置资源有效利用。规范非税收入,统一征管口径,加强部门协作管理,提高税费协同共治程度,确保各项合理收入应收尽收。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基层财政自给能力。
(三)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原则,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在资金投向投量上,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集中财力,加大对人工智能、关键金属材料、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投入。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管理,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避免“钱等项目”造成资金闲置。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将绩效管理深度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持续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节约资金用于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研究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前,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四)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效能。强化“四本预算”统筹,加强财政拨款收入、非财政拨款收入等财政资源的有效统筹,统一预算分配权。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对大事要事类、日常履职类项目给予差异化保障,打破支出只增不减的预期,不断探索完善预算管理新模式。加快预算制度改革,加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力度,完善库款统筹协调机制。修订出台自治区本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设立、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大对市县暂付款消化工作的指导力度,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形成资产的管控监督。
(五)进一步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持标本兼治,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加快实施自治区一揽子化债方案,坚决兜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指导市县用好支持政策并提高自身努力程度,压紧责任链条,统筹各类资产资源资金化债,确保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加大向困难地区财力支持力度,完善县区财力保障机制,压实分级责任,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推进审计结果公开,更好发挥审计作用。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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