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比2023年下降3.8%,优于年度目标1.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97.1%,优于年度目标1.2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0%,与2023年持平,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9.1%,与2023年持平,好于年度目标0.9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I~IV类水质点位比例为72.4%。全区近岸海域总体水质优,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92.9%,优于92.7%的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生态系统状况。全区自然生态系统状况总体稳定。生态质量指数(EQI)为74.63,生态质量为一类,与2023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全区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6.1%、88.6%,比2023年分别下降0.8个百分点、上升0.2个百分点。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6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4分贝,与2023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全区核与辐射安全态势总体平稳。全年未发生核事故及辐射事故。全区辐射环境质量和重点核与辐射设施周围辐射环境状况总体保持良好,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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